央企設立的首席合規官,是個什么“官”?
2022年,是中央企業“合規管理強化年”。
日前,國務院國資委印發了《中央企業合規管理辦法》,其中明確提出,中央企業應當結合實際設立首席合規官,不新增領導崗位和職數,由總法律顧問兼任,對企業主要負責人負責,領導合規管理部門組織開展相關工作,指導所屬單位加強合規管理。
什么是首席合規官?為何由總法律顧問兼任?
“合規管理,是企業切實有效防范經營風險的關鍵制度性措施,是新形勢下持續健全公司治理,確保企業良性循環、穩健發展的迫切需要。首席合規官,是負責監管企業內部合規性的核心管理人員。”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經濟法室副研究員肖京表示,設立首席合規官,不僅有助于中央企業依法合規經營風險的切實防控,也有利于推動中央企業治理機制的進一步完善,為中央企業的深化改革和高質量發展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至于為何由總法律顧問兼任,肖京表示,由于首席合規官的主要職責是對包括法律風險在內的合規風險進行有效防控,所以本就具備相關技能與知識的總法律顧問,是首席合規官最合理的選擇。
具體而言,首席合規官要負責哪些合規工作?企業的“合規性”又是從哪些方面體現的?
“首席合規官審查的主要內容包括三點:一是對企業重大事項進行合規審查和風險應對;二是對合規制度和流程進行合規性評價,并提出指導意見;三是受理職責范圍內的違規舉報,組織或參與對違規事件的調查,提出處理建議。”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教授黃勃說。
關于“合規性”,黃勃表示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確定中央企業不同部門的規章制度、經濟合同、重大決策等的合規審查,明確各部門的合規審查職責和界限;加強首席合規官的審查作用,將合規審查作為必經程序嵌入流程,重大決策事項的合規審查意見必須由首席合規官簽字,確保中央企業合規審查的剛性約束;定期對審查情況開展后評估以及合規評價,不斷完善審查標準、流程、重點等,通過閉環管理不斷提升審查質量。
那么,選擇此時設立首席合規官,有何深意?
肖京認為,近些年來,世界各國普遍重視企業經營的合規性問題,并對企業經營的合規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選擇此時設立首席合規官,可以說是適逢其時。
19日,國務院國資委政策法規局負責人答記者問時表示,2021年國際標準化組織印發的《合規管理體系要求及使用指南》(ISO 37301:2021)明確規定,應當指定一人對合規管理體系運行負有職責、享有權限。世界銀行、經合組織等國際組織鼓勵企業設立首席合規官,并作為評估合規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標。因此,在中央企業設立首席合規官,既有利于進一步明確合規管理職責、落實責任,統籌各方力量更好推動工作,也展現了中央企業對強化合規管理的高度重視和積極態度,對推動各類企業依法合規經營具有重要示范帶動作用。
近年來,中央企業十分重視企業合規管理工作。據人民網“強觀察”欄目梳理,2016年,國務院國資委就在多家央企開展合規管理試點;2018年,國務院國資委印發《中央企業合規管理指引(試行)》,此后陸續出臺三批11個系列指南,全面推進合規管理工作;2021年12月,國務院國資委召開專題工作部署會,將2022年確定為中央企業“合規管理強化年”,進一步加大合規管理推動力度,并于2022年1月發布《關于開展中央企業“合規管理強化年”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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