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上的安全”如何守護?這部法律實現全過程監管
人民網北京9月12日電 (記者 丁亦鑫)民以食為天。農產品的質量問題是事關老百姓吃得安全、吃得放心的大事。近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法律將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可食用農產品是我們日常生活接觸最多、最直接的食物,事關老百姓的健康。完善農產品生產經營的全過程管控是十分關鍵的措施。”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福建省農業科學院研究員陳君琛在接受人民網“強觀察”欄目記者采訪時表示。
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入法
新修訂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所稱農產品,是指來源于種植業、林業、畜牧業和漁業等的初級產品,即在農業活動中獲得的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
陳君琛介紹,修訂后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明確提出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例如,承諾不使用禁用的農藥、獸藥及其他化合物且使用的常規農藥、獸藥殘留不超標等。
記者梳理發現,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從2016年開始在部分省份試點,2019年開始在全國試行。這次修訂的法律把這項制度上升為法定制度。
“這說明該制度通過試行已經逐步成熟且行之有效。一直以來,人民群眾對農產品農藥殘留超標、重金屬超標等問題有所擔心。”陳君琛認為,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承諾達標合格證制度正是回應社會關切,實現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全過程、全鏈條監管,讓百姓吃得放心。
中國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韓青表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點多面廣,這一制度能實現農產品質量的可追溯管理,也是降低政府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成本的有效措施。
壓實基層監管責任
根據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數據,規模農業經營戶僅占農業經營戶的比重為1.9%,通過土地流轉經營30畝以上的農戶占農戶總數的5%。對此,韓青說道,“大國小農”“人多地少”是我國的基本農情,小規模農業是我國農業的主流。但小規模生產標準化規范化程度低,這加大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潛在隱患。
為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修訂后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提出,實行源頭治理、風險管理、全程控制,建立科學、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構建協同、高效的社會共治體系。
“這次修訂把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生產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及收儲運環節等都納入監管范圍,明確各類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對其生產經營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負責,落實主體責任。”韓青認為,這些變化都強化了地方政府的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從源頭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
此外,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重心在基層。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司司長肖放在通過網絡接受媒體集體采訪時介紹,近年來,各地加強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全部“菜籃子”產品生產大縣的鄉鎮都明確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去年以來,農業農村部在全國推進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管理,目前已落實鄉鎮監管人員7.6萬人、村級協管員42萬人。
當前,直播帶貨等新業態幫助農產品銷售的形式十分火爆。對此,修訂后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規定了通過網絡平臺銷售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從事農產品冷鏈物流的生產經營者的質量安全責任。“可以看出,新法通過構建農產品質量安全社會共治體系,明確各環節的責任,進而實現農產品從田間地頭到消費者餐桌的全過程、全鏈條監管,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韓青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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