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出臺 專家:保護醫生 受益的是每個人
人民網北京12月31日電(記者 彭心韞)2020年6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將施行。該法是我國衛生與健康領域第一部基礎性、綜合性的法律,為什么要創設衛生健康“基本法”?該法有哪些主要亮點?強國論壇邀請中國醫師協會法律事務部主任鄧利強進行解讀。
鞏固醫改成果 回應社會關切 統領相關立法
強國論壇:《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出臺的目的和主要亮點有哪些?
鄧利強:《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的出臺既總結了我國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經驗,又對當前醫療衛生領域多個社會關切話題進行了回應,將有利于加強頂層設計,統領未來相關立法,推動我國衛生健康領域建設,更好地保障人民健康。
國家建立健康教育制度;保障公民獲得健康教育的權利,提高公民的健康素養;實行預防接種制度;加強免疫規劃工作等多項規劃被寫進這部法律。
國家推進基本醫療服務實行分級診療制度;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建立家庭醫生服務團隊;采取多種措施,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依法舉辦醫療衛生機構等多項醫改成果被融入這部法律。
對暴力傷醫、藥品質量、院前急救等社會廣泛關切的問題,該法也作出了回應。
立法保護醫護人員 最終受益的是每一個人
強國論壇:近年來,各地暴力傷醫事件、“醫鬧”事件屢禁不止。該法對于保護醫療衛生人員是如何規定的?
鄧利強:該法規定,“醫療衛生人員的人身安全、人格尊嚴不受侵犯”“威脅、危害醫療衛生人員人身安全,侵犯醫療衛生人員人格尊嚴”要受到法律懲處,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以法律的形式守護醫生安全。
2009年的《刑法修正案九》首次納入“醫鬧”行為。但十年過去,醫鬧、傷醫事件仍有發生,暴力傷醫事件不斷出現,顯示我國保護醫護人員執業安全的法律和措施依然脆弱。
我們一方面要促進醫護人員規范執業,保障醫療安全和患者權益;另一方面,要繼續深化依法治國,敦促全社會遵守醫院的醫療秩序和規章制度,為醫務人員營造一個安全的執業環境,這樣最終受益的是我們每一個人。
醫院是呵護生命的地方,應對醫院保持敬畏之心。我認為醫院安裝安檢設備不應再被擱置,如果有了安檢設備,至少能夠將一些刀具利器等危險品拒之門外,一定程度上減少醫生傷亡事件。
隨著依法治國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相應配套措施逐步完善,醫療糾紛會逐步減少,惡性醫療糾紛應當能夠有效遏制。
“分級診療”與“強基層”聯動發揮作用
強國論壇:在紓解我國醫療資源不平衡方面,該法是如何規定的?
鄧利強:該法通過鼓勵社會辦醫、推進分級診療制度、擴容公共衛生服務等一套組合拳,推動解決我國醫療資源不平衡的問題。解決了這個問題,醫患矛盾在一定程度上也會迎刃而解。
該法規定,“推進基本醫療服務實行分級診療制度,引導非急診患者首先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診,實行首診負責制和轉診審核責任制,逐步建立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機制,并與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相銜接。” 這些措施對于建立分級診療,以及建立科學的診療體系,都是非常有好處的。而且,通過這些措施,可以讓老百姓對于醫療資源更加可及,常見病、多發病理在基層醫療層面就可以得到治療。
但是目前基層醫療機構因診療范圍、用藥和設備配置限制,醫療服務能力還有不足。因此該法還提出“國家建立健全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院、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等組成的城鄉全覆蓋、功能互補、連續協同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旨在推動醫療衛生服務的下沉,使分級診療和強基層聯動發揮作用。期待出臺相應的細則和司法解釋,保證立法目的的有效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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